关于辽宁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推荐名单的公示
文章来源:辽宁国资 发布时间:2025年08月11日
省委、省政府决定,今年首次以省委、省政府名义开展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。为充分发扬民主、广泛听取意见、接受社会监督,现对国资国企系统辽宁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推荐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从2025年8月11日起至8月15日。如有不同意见,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、邮件、信函等方式向省国资委党委统战部反映,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。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请署实名和联系电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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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政编码:1100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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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辽宁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推荐名单
省国资委党委
2025年8月11日
附件
辽宁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推荐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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